临淄区第三中学 张爱芹 2008年7月13日 08: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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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院长、教授在《教师入职指南》一书中曾说:“一个优秀的教师,总是从他的教育对象那里获得快乐与幸福。”而人们平时谈论幸福,经常从金钱、地位、事业等方面展开。
人是有所追求的生物,人所追求的就是“幸福”。在这个意义上讲,幸福也是人类文明的动力。正因为如此,如果我们从事一种职业,那就一定是为幸福而来。如果我们选择了教师职业,那也一定是为幸福而做教师。谈论教师职业而不谈论幸福感,这是不可能的。
我们在与教师的交流中发现,似乎相当一部分教师感受不到幸福。为什么呢?因为在生活中,一个在别人眼中幸福的人,他自己却感受不到幸福,甚至认为自己是不幸福的人。也有人自己感觉很幸福,但别人却认为他是不幸的人。这表明人的需要各不相同,或者说人们对各种需要重视的程度是不同的。如此看来,教师们对自己职业幸福问题的认识和对幸福的感受体验不一,也就不奇怪了。
我们得承认,历史还没有给我们常人幸福和特殊职业幸福两者完美结合的充分例证。不过,历史给我们提供了许许多多获得教师特殊职业幸福者的例证。孔子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自觉地以教育作为自己专门职业的教师,他懂得教师职业的特有价值,因此他“诲人不倦”,“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有人说教师不是“苦行僧”,不是“蜡烛”,不是“春蚕”,教师是人,教师有所有的人一样的享受的需要,有常人一样的幸福的要求。这种看法并没有错,问题在于如此来认识教师职业的幸福,教师应当享受常人的幸福,并不是说教师没有特殊的幸福。
现在也有一些教师安于现状,不愿开拓,是他们不愿意体验幸福吗? 当然不是。任何一个专业团体,就如同一支行进的队伍,总有走在前面的,走在中间的,也有落在后面的。凡是能够努力走在教师专业团体这支队伍前面的人,即开拓者,一定是真正明白教师生涯意义的人,懂得教育本真意义的人。当然,这支队伍也会有一些落在后面的人。他们之所以落在后面,是因为他们是为“活”而“教育”,而不是为“教育”而“活”。不过,如果有教师“安于现状”、“不愿开拓”,也不要一味地把责任全推在他们身上,教育的开拓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如果我们有一支士气高昂的教师队伍,我们的教育就会生机勃勃。
当我把一个高中班级带到了毕业,给他们开完了最后一次班会,他们都离开教室后,我一个人站在讲台前,面对着空荡荡的教室,内心涌起一种特别的感受。那种感受难以用言语形容。这个我熟悉的教室,给了我一段生活,也是我青春中的一段,曾有一群孩子,在这里我同他们共同生活过。这是一种什么感受?一种眷恋,对一段教育生活的眷恋。在这里,我流过汗水,喜悦过,也动过肝火……在这里,几年的时间,孩子们长大了,这个教室里的生活也结束了。我不能预见他们会怎样回忆这段生活。即便我当时还没有真正学会做教师,但是,在我的内心里,我想对所有在这个班级里生活过的孩子们说:“我喜欢你们!我留恋这一段与你们的共同生活!”这应当就是一种幸福感。
我以为,教师职业的特殊幸福,就是一种教育情境中的眷恋与感动。当然我有不幸福的时候。不过我当时真的没有因为工资收入或住房而感到不幸福。我不幸福的时候,是因为有时我觉得教育本不应当这样做。“教育究竟应当是怎样的?”这个疑问引导我走到了今天。我以为探索这个问题本身就是幸福的!